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登录|注册
 
首页   清税证明   注销与清税政策   注销与清税服务   许可备案类办理   外资注册   业务区域   下载中心   联络我们   在线留言
相关信息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 印刷业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
  -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备案
  - 音像制作单位的设立审批
  -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含音像
  - 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及其
 
人气榜
  - A01060《清税申报表》
  - (A01060《清税申报表》(
  - 专项东莞地区东莞税务罚款处理代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
  -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变更、延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新设立审批
  -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第二类医疗器械有哪些?
  - 东莞税务罚款
  - 东莞动物医院,宠医院办理,动物
 
推荐
  - A01060《清税申报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日期:2020/4/14 23:08:59
 
受理条件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3.消防安全制度;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5.场所平面布置图;6.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7.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文: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相关信息,仅请参考,遇到相关业务疑问,欢迎您致电顾问专线:1356-085-3311。
 
 

东莞公司注销代办,公司注销,东莞清税证明,东莞市食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咨询专线:135-6085-3311
粤ICP备15017870号